学校各单位:
为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节表彰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实施办法》的规定,学校将在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教师,具体工作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及名额
面对全体教师(含管理岗),评选表彰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教师2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积极投身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业务熟练,工作开展具有主动性和创新性。
(二)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学改革,能够把专业教学和双创教育结合起来,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教学过程。
(三)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讲座或创新创业咨询活动,得到学生好评。
(四)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所指导项目参加大赛成绩突出或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所在学院或所带班级,创新创业业绩突出。
三、评审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部)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教师选拔推荐工作应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个人自荐、二级学院(部)审核推荐报创新创业学院。
(二)创新创业学院整理汇总后组织评审,并将评选人员的主要成果在学院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师工作部确定获表彰人员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6月28日16:00前将《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教师报名表》纸质稿(需盖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应为2020年7月-2021年6月期间获得)送交创新创业学院教学楼1302。联系人:王娟。电话:86335103。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