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
按照苏教高函﹝2019﹞9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1),学院决定于11月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验收评审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省级30个项目,校级10个项目,详见附件2。
二、结题要求
(一)、省级工科类项目结题时,必须完成1、2、3中任意一项以及4、5中任意一项,同时完成6;校级项目结题时必须完成1、2、3、4、5中任意一项, 同时完成6。
1、发表院级学报以上论文一篇,项目负责人排第一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一项,项目负责人排第一
3、荣获市级以上竞赛奖项一项,项目负责人排第一
4、产品实物一件
5、软件(含源代码)一项
6、与“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或创业基地项目的对接报告
(二)、文管类省级项目结题时,必须完成1、2、3中任意两项,同时完成4;校级项目结题时必须完成1、2、3中任意一项, 同时完成4。
1、发表院级学报以上论文一篇,项目负责人排第一
2、撰写研究报告一份
3、荣获市级以上竞赛奖项一项,项目负责人排第一
4、与“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或创业基地项目的对接报告
(三)、艺术类省级项目结题时,必须完成1、2、3中任意一项以及第4、5项;校级项目结题时,必须完成1、2、3、4中任意一项以及第5项。
1、发表院级学报以上论文一篇,项目负责人排第一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项,项目负责人排第一
3、荣获市级以上竞赛奖项一项,项目负责人排第一
4、原创作品一件
5、与“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或创业基地项目的对接报告
三、验收评审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需准备3分钟左右的验收汇报PPT
(二)评审专家审查材料;
(三)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申报预期成果及实施情况进行评分;
(四)按专家评分,确定项目验收的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通过三个等级。对于有已授权和已申报专利的项目,在优秀等级评定上予以优先支持。
(五)根据评审专家讨论结果,对验收通过的项目,学院将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四、验收报送资料
(一)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
(二)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成果复印件。
(三)制作的实物展品验收当日提供。
五、说明
凡是制作类的创新项目须提供制作的实物作品。答辩须由项目负责人汇报,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项目组成员进行汇报。
六、截止日期
2020年11月10日前将结题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三份,成果复印件一份报送至教学楼1302创新创业学院王娟收,联系电话:86335103。现场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9月21日